貓貓有時會懷疑, 現代人對愛情的道德觀念薄弱, 對愛情不信任(合則來, 不合則去 ), 是否因為大多選擇, 所以不會認定「就是這個」?
之前曾說過, 貓貓有位好好朋友A先生, 在留學期間, 對貓貓照顧有加, 如同親人兼私人司機。
老爸及老媽曾不約而同問「為何他不能成為你男友?」我有點驚訝他們有此一問。他是我的老老友, 又怎會同扯上男女關係呢?老爸尷尬地說「你老媽是我第一位女性朋友…」
原來如此, 在他們的字典裡, 冇普通的異性朋友, 感覺來了「就是這個」。 現在想想, 簡簡單單的愛, 就是美。 不用想太多, 不會有雜念, 一心一意為一人付出, 而對方亦然。 可能, 這就是咸豐年代, 那些瞎婚啞嫁的婚姻, 離婚率偏低的原因。
在其他人的blog上看到, 大家都希望找到一個對自己好, 對自己承諾的人, 為自己豁出去。 但… 為何從沒有人說「想找個, 我可以對他/她承諾, 為他/她付出, 與他/她同甘共苦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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